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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旧案(6 / 9)

兵家必争之地,千百年来无数王朝的兴衰化作层层战火的浪涛一次又一次席卷过这座都城,无论是早些的七国之乱,还是五代的军阀混战,苏州始终都是饱经战乱摧残,却又一次又一次从破败不堪恢复到欣欣向荣的奇迹之城——这座城市在修仙时代变得更加风云诡谲,无数的地下帮派,各处占山为王的名宗大派,还有争斗不休的各大家族……苏州城是一块纯粹的烫手山芋,因此才只有朱颖这样的无我境强者才有能力将其管理。

但正如当下所发生的案件一样,朱颖每天要处理的麻烦问题一把接着一把,这让身为修仙者的她都经常在洗浴的时候掉头发。

关于曾筱樊犯下的这起案件,实在麻烦的令她难以下达准确的判决。

案件的前因所有人都清楚,但案件的结果却是扑朔迷离——一方面,受害者家属以及民众群情激愤,甚至于当时仙游会刚刚结束之后的各大仙门也在其中搅合,其中有名门正派,也有江湖豪勇——很难说是出于身居正道还是单纯地想削弱白身帮的实力,从中获益……总之,苏州城内对死刑的呼声非常高。

但另一方面……白身帮以及柳间云,她们可不是一般的江湖势力,在当时,半个苏州城都在她们的掌控之下,整条江南黑道网络都由她们所驱使,招惹上她们可不是开玩笑的。

再加上,白身帮请来了城中最好的辩士,人送外号【金口】的林月华——朱颖和这个女人同堂打过不下二十次官司,每一次都以她所代表方的胜利收尾,无一例外。

在显宗时期,天下太平,经济繁荣,因而民事纠纷也逐渐多了起来。

大量的平民因不懂律法而在公堂上吃亏,显宗皇帝认为【民不知法,则官可欺民】,于是下诏设立“辩士”一职,允许通过考核的法律通才在公堂上协助当事人陈述。

而这一次,林月华也是没有放过朱颖,她在公堂上大声宣读起了礼朝律法《大礼刑律》,声称被告曾筱樊在犯罪过程中处于精神状态极度不稳定的疯癫状态,依法需予以特殊的减刑处理。

礼朝的刑法沿袭自北宋,而北宋法律《宋刑统》基本继承了《唐律疏议》的规定,将精神疾病视为“废疾”或“笃疾”,这类犯人作案一般不会考虑死刑。

再之——考虑到受害者的实际受害程度——失去双眼,失去手臂,失去双腿——都是严重的肢体残疾,但量刑范围都不涉入死刑。

只是自太祖时起,有下过诏令,凡修仙者无故加害平民,宜用重典,这才有的死刑这一说。

而如今,曾筱樊就被架在了死刑和终身监禁的这个位置——偏巧根据她如今表现出来的状态,官差们也很难判断她是否是在行凶时精神正常。

当年的仙游会主办正是她所在的苏州政府,而她自己也是清楚仙游会上发生的一切的——所谓大道之争,必有一方受损——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因此产生了精神问题也并非不可理解。

“如果可以我们能以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为她赎清罪责,大人,恳请您给小徒一条生路。”

柳间云见到她的第一时刻便跪了下来——一般来说柳间云这个级别的修仙者都是不见君王不低头的——但她跪了下去,头低低地伏在地上。

这就搞得朱颖真的很为难,很他妈的为难。

“柳堂主,你得明白,此案的判决并不在本官一人。”

实在被各种事情搞得头大,此刻的朱颖也不打算绕弯子了,索性直接把其中利害讲与柳间云听:

“此案乃苏州城近十年来最受关注的一起大案,仙游会素来是七海之内最大的盛事——发生于仙游会上的一切事情,都受到朝廷的密切关注——此事早已非一城之事,而是一国,一朝之事……我们怎么做,全世界都在看着,所有的一切都必须能在法理上说得通,能合上满城百姓和各大江湖势力的口,能让七海番邦看得出我朝执法严明,公正无私——如此一来才算妥当。”

柳间云闻言,心一沉,面容也塌了下去。

她也不是不想解决这件案件,不想配合庭审……问题是她自己都去过十几次牢房探望,也和曾筱樊沟通过——但她得到的答案和朱颖得到的一模一样,曾筱樊一问三不知,哪怕又急又气的柳间云在她面前发飙她都仍是那个喃喃自语的木然样子。

她不是无理取闹之人,身为白身帮的堂主,她自己也是江湖秩序的守护者之一。

白身帮,这个古老帮派之所以能够起家,就是因为扎根于草莽——白身一词,指的就是没有任何政府官职,纯粹的普通民众之身——白身帮的帮众全是出身农工商三支,都是平民百姓家的孩子,她们本身就是靠着维护那些政府无法涉及的灰暗区域中的秩序在各地立身的,因此柳间云很清楚,此事的的确确是曾筱樊之过,这一点无法辩驳,她也支持对徒弟的惩治——但曾筱樊毕竟是她的首徒,她一直独身,曾筱樊就如同她的女儿一般——犯了再大的过错,她也希望最起码能留首徒一命。

而朱颖也清楚这点,她也有徒弟,也有女儿,她知道所谓师长父母之心,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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